国内刊号:45-1381/S
国际刊号:2095-1191
发布日期:
作者:王士海, 范超,
关键词:农业社会化服务, 发展程度, 小规模农户, 农业代际继承, 家庭农业劳动力投入,
目的 明确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程度对小规模农户农业代际继承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为小规模农户家庭人力资本与家庭经营模式的更迭提供参考依据。方法 基于2020年中国乡村振兴综合调查数据及中国县域统计年鉴数据,通过Probit模型量化分析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程度对小规模农户农业代际继承的影响,从家庭农业劳动力投入与外来农业经营规模专业户2个角度入手构建OLS模型探析其机制作用,并依据父代年龄与家庭农用机械禀赋程度研究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程度对农业代际继承的异质性影响。结果 (1)基准回归分析结果表明,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程度的提高会抑制小规模农户农业代际继承,在替换核心解释变量后这种抑制作用仍然存在。(2)机制分析结果表明,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程度的提高有效降低小规模农户家庭播种和用药环节劳动力投入的同时,还能吸引外来农业规模经营专业户的介入,进而减少村内流转给普通农户的耕地面积,且在改变样本容量和缩尾处理后这些作用仍然存在。(3)异质性分析结果表明,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程度的提高对高龄(60岁以上)父代与家庭农用机械禀赋程度较高的家庭农业代际继承有明显抑制作用。【建议】重新审视农业社会化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小规模农户三者间的关系,并从以下3个方面入手,实现小规模农户的新内生性发展:(1)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全面拓展;(2)拓宽非农就业信息获取渠道,提高农民非农就业稳定性;(3)加强小规模农户间利益联结,大力发展村集体合作经济。
来源:2025年第7期
《南方农业学报》期刊编辑部